近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残疾妇女追索扶养费纠纷申请支持起诉案举办了检察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察长刘文婷主持。
案情简介
该案申请人黄某是一位患有严重强直性脊柱炎的妇女,因其丈夫李某未尽夫妻扶养义务,其本人受教育水平低而欠缺法律知识,故而向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寻求法律帮助。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查明,黄某经人介绍与同村的李某认识并结婚,二人育有一男孩,尚未成年。期间,黄某患上强直性脊柱炎,脊柱不能直立,残联部门鉴定为三级残疾。李某自年3月起因感情问题未充分履行扶养义务,致使黄某与其子生活举步维艰。泰宁县检察院认为黄某身患残疾,没有固定收入,还要养育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面临极大困难,属于诉讼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体,符合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对象要求。
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展示了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归纳了该次听证会的听证议题,并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释明。听证员针对案件进行提问,并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本次听证会将民事支持起诉与公开听证二者有机结合,既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切实履行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检察职能。
下一步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跟进监督黄某的追索扶养费纠纷案,为黄某申请司法救助、为黄某未成年子女联系对接爱心帮扶等多措并举,用心用情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徐琳珊
照片|徐琳珊
原标题:《泰宁检察:检察长主持听证,支持残疾妇女追索扶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