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1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
年8月13日下午,泰宁县疾控中心接到三明市疾控中心转发的莆田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密切接触者余某英的协查函,接到函告后,泰宁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开展人员追踪管控、流行病学调查。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次密接者判定标准,判定余某英的次密接者共38名。余某英及次密接者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余某英13日、1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38名次密接者1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11日
15时30分乘坐动车G车次04车厢(与无症状感染者姚某英同一车次同一车厢)从福清到莆田,到达莆田站后于16时57分转乘动车D车次08车厢从莆田返回泰宁,18时47分到达泰宁站,出站后乘摩托车返回杉城镇许洋一巷家中,回家后当晚未外出。
8月12日
1.9时30分在华兴超市旁果然有你水果店购买水果;
2.9时32分在千宝阁干货店购物;
3.10时15分在农贸市场小百货服装店购物;
4.10时20分在华兴超市玲子塑料店与表姐聊天,停留约20分钟;
5.10时50分在小揭电工具店与人喝茶、聊天;
6.11时在圣象地板经销店与人喝茶、聊天;
7.14时51分在鸳鸯金楼(华人婚庆珠宝)与人聊天、停留约10分钟;
8.15时在名佳烟酒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旁边)与人聊天,停留约1小时;
9.16时10分杨妞美发会所与人聊天,停留约30分钟;
10.16时40分在福泰沙县特色精品小吃店吃面。
8月13日
1.9时在许洋路不锈钢店短暂停留;
2.9时52分在蒙娜丽莎瓷砖店与人聊天,短暂停留;
3.9时56分在馨语超市购物;
4.10时坐黄包车前往凤凰名城;
5.15时在城关小丁食杂店买炒货。
请与余某英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县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
如有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理解配合,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用公勺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外出,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原标题:《泰宁1名密接者活动轨迹公布!还有这件事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