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
8月9日,泰宁法院联合县文体和旅游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公司在福建(泰宁)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举行《泰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约仪式,泰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明,泰宁县文旅局局长卢芳,人保财险泰宁支公司经理庞宸等出席仪式。
该协议的保险标的完整涵盖我县现存的43项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版权被侵权费用损失保险、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载体财产综合保险、非物质文化活动公众责任保险等三方面保险内容,且对保险期限、免赔率、总保险费、付费方式、适用条款、司法管辖等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版权、各项物质载体,开展非物质文化活动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等将得到有力保障。
此次联合签约活动是泰宁法院司法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同机制走深走实的又一生动实践。年6月以来,泰宁法院在全省首推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机制,目前已初见成效。
泰宁法院在泰宁古城挂牌成立文化遗产保护法官工作室,依托“背包法庭+”组建文化遗产保护合议庭,对涉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实行刑事、民事、非诉行政执行“三合一”审判模式,促进司法保护效果最大化。截至日前,参与诉外化解涉文化遗产保护纠纷7件。
走访国家级非遗——梅林戏传承人黎秀珍、省级非遗——大源傩舞、赤膊灯传承人严建华等非遗传承人9人,充分了解非遗技艺传承情况。首批聘任6名文化遗产专家、代表性非遗传承人作为文化遗产保护调查官,并为调查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事故投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其参与文化遗产纠纷案件的建言献策、纠纷调处和判后答疑工作的能动性。
推动《实施意见》走深走实,同县文体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协作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会商、联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处理协作的日常事宜,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1场,与县博物馆联合举办“小小志愿者夏令营”1期,切实推进协作常态化。
??
结合“一党委三中心(站)”建设,审判团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挂点乡镇探访历史古迹。现已先后深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古村落——大源村等18处历史古迹调研,提出古迹保护修缮、改造提升建议8条,排查出安全隐患6处,均已向相关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线上,利用“两微一端”平台编发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文章10篇;线下,携带展板挂图来到泰宁古城及乡村集镇开展定点宣传、巡回审判5场,解答基层机关单位、群众涉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40余个,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参与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意识和积极性。
普法宣传
文稿:张建文
原标题:《泰宁法院为文化遗产保护注入司法“强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