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市民广场的大型演出,你看了吗?
“C位出道”的梅林戏《背包法庭》
(小编心目中的C位)
是不是很吸睛?
旋律好听到“洗脑”吧?
剧情回顾
湖上村村民余成贵修建水渠时,碰巧挖到了田鸡窝,家里困难的他拿去集市上卖钱,却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田鸡,学名叫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抓捕虎纹蛙,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余成贵抓田鸡案由泰宁法院女子背包法庭的江法官承办,江法官通过家访,了解到被告人余成贵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更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身体不佳,母亲瘫痪在床。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李法官认为应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为余成贵争取获得宽大处理的空间。
开庭前,江法官通过与湖上村委会协商,让余成贵与村委会签订了生态修复人民调解协议,约定由余成贵无偿承担湖上村以东河段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时间为两年,湖上村委会负责人对该协议履行监督职责。
案件在湖上村开庭,被告人余成贵,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30只,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因被告人余成贵能自愿认罪,并能签订生态修复人民调解协议,非法猎捕的虎纹蛙已放生,综合其量刑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元。
余成贵一家对背包法庭法官表示深切感激。
这“背包法庭”是什么呢?
近年来,泰宁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采取贴近基层、方便群众、接纳地气的“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法官带着背包深入景区、林区、库区、社区、学校、企业和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活动,打造“半小时司法服务圈”。
年以来,全院各庭室采取“背包法庭”工作模式,在辖区9个乡镇、个行*村开展巡回审判次,办结各类案件件,行程2.3万公里,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百姓家门口的
法
庭
年4月22日,*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高度评价这一做法,称之为“新时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5月17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在全市法院推广我院“背包法庭”的工作模式。
编辑:*美玲
审核:廖升福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