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两法衔接”,又称“行刑衔接”,是指行*机关及相关法律授权组织在行*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司法机关办理,或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应当予以行*处罚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行*机关办理的制度。
近日,由泰宁县人民检察院牵头,泰宁县*法委召集“两法衔接”成员单位联合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25个成员单位负责“两法衔接”工作的同志参会。
会议学习了《关于成立泰宁县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文件,各相关成员单位参会同志根据本单位实际汇报了“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会上,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张德献副检察长通报了近三年全县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指出当前“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在“两法衔接”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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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强化检察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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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实行行*调查与刑事侦查相结合,畅通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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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立内外协调配合机制,提升协作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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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通过规范平台录入、提高行*执法队伍素质、纳入年度综治考评等方式实化工作措施。
杨其星副书记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在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同时也对接下来开展好“两法衔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各司其职,积极作为。
各成员单位要规范、及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检察机关作为牵头单位,要强化监督手段,依法履职;
二要加强协作,实现共赢。
畅通行*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提升案件质量;
三要实化措施,提高质效。
各行*执法单位要加强行*执法队伍建设,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优势,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平台录入信息全覆盖率”、“涉刑案件平台移送率”、“建议移送案件办理及时率”三率也将纳入年度的综治考评体系,由检察机关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执行情况打分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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