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5点多钟,姜堰区姜高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无牌正三轮摩托车将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骑电动车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弃车逃逸。
经过多日的调查走访,警方“顺藤摸瓜”终于找到了肇事者。
交警赶到现场时,肇事者已经逃离现场,并未留下任何有用的身份信息。
在现场西侧的一处民用监控,拍下了肇事者向北逃跑的录像,但是画面十分模糊,无法确认肇事者身份。这时,交警只能从肇事车辆上寻找突破口。
姜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顾高中队民警陈亮说:“肇事摩托车后车厢挡板上有放大号码,尽管放大号码严重褪色看不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说明,肇事车肯定上过牌照。既然上过牌照,那就一定在我们公安机关有过登记,随即我们通过车身铭牌上的车架号,很快找到了车主徐某。”
警方经过调查了解到,徐某去年竟然在车辆没有年审的情况,私自把车卖给王某,后来王某又把车卖给了秦某。于是,交警又来到了秦某家中。
姜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进说:“我们交警到你家里来了,希望他自己去投案自首,积极处理这个事情,不要再犯错误呢,已经犯错了不要一错再错下去。”
昨天下午,秦某在家人劝说下投案自首。那么,在事故发生后,秦某为什么逃离了现场呢?
肇事者秦某说:“我也在想的,反正车子没有手续。”
目前,肇事者秦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和肇事逃逸,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理。机动车交易必须要三证齐全,而且要在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违规进行车辆交易的徐某和王某,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交警提醒姜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顾高中队民警陈亮说:“我们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车主,车辆过户必须要经过我们公安机关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同时交纳保险,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有损失的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特约记者:赵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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