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发展观,近日,泰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对河道水资源保护力度。
巡河人员一行实地查看了上清溪水系,重点了解河段是否存在“四乱”即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影响水体的情况。重点询问了上清溪上码头“河长”当前水质情况、是否存在非法电鱼、*鱼情况、遇到污染如何处理、是否存在需要检察机关协调解决的影响水域生态环境建设发展问题等相关情况。巡河结束后,一行人与上青乡*委书记共同座谈关于生态修复基金在“增殖放流”使用上应注意的问题。
一行人员参观了“泰宁县生态建设馆”,看到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维护泰宁县绿水青山中取得的成效。
河(湖)长办主任当场表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仍虽处于探索阶段,但已初见成效,我们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河湖管护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共同推动问题解决,构建起水生态损害预防新秩序,从而提升水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保护。
舟行碧波上,
人在画中游。
来源:泰宁县检察院
编辑:魏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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