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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19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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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元旦、春节将至,又到工程款、工资款的结算高峰期,农民工欠薪问题多发频发。根据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年12月28日,泰宁县总工会干部走访了县公交车建设总站、金诚广场地下停车场等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和陶金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三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园区企业,宣传《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向企业发放了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这份提示函依据《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提醒各用人单位严格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按时足额将农民工相关的工资待遇支付到位,并妥善保管相应的发放凭证等资料,积极配合*府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同时,建议用人单位积极组织公司员工参与到*府和工会组织的各类“职工法制宣传”及“无欠薪项目”评选等活动之中,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以此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并为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贡献出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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