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为持续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升全员法律素养,自觉运用《民法典》指导自身发展,12月16日,泰宁县联社举办了《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全体员工参加了培训。讲座邀请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危虹敏律师到场授课。危律师重点围绕《民法典》亮点及新规对银行业信贷业务的不利影响,运用常见典型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法律条文进行了具体、形象解释。重点介绍了担保篇、物权篇、合同篇、侵权篇等涉及银行金融业务的部分最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以及针对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逐一作了讲解。危律师授课结束后,现场进入互动环节。部分员工就日常处置不良贷款遇到催收时效性、诉讼时效丧失、抵(质)押物登记有效性等日常碰到的疑难杂症向危律师进行现场提问,危律师都逐一进行答复。整个培训内涵丰富、条理清楚、细致全面,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实践,是一次难得的法律学习提升机会。讲座的举办,进一步强化了我社员工对《民法典》的学习掌握能力,提高了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员工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应对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讲座结束后,还组织了反洗钱、消费者权益和新修订《呆账核销管理实施细则》的培训。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为更好地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泰宁县通过“评理+”模式,充分发挥第三方听证和评理员作用,辨明是非,定纷止争,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评理+
平台搭建
新建“评理室”,还有千余位“评理员”自去年10月起,泰宁县建立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信访评理室”,从各单位工作人员、律师、基层“两委员一代表”、老*员、乡贤等层面中,挑选出*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平公正的“评理员”。
截止目前,已确定县级评理员50人,乡(镇)评理员人,村(社区)评理员人,建档立卡,创建评理员库,实行动态管理。
评理室、评理员有什么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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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
由信访工作人员接待、登记,然后将信访件转给相关部门,再让相关部门作出答复或告知。信访人只能在家等待相关部门或乡镇的答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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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由县或乡镇评理室牵头,将信访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评理员等一起请到评理室,大家一起面对面交谈,进行面对面调解。
县信访局“评理室”的面对面调解
“这事你们管吗?不管我就到上级部门去反映!”近日,两位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气冲冲地闯进县信访局。
“您们坐下,先喝杯水,慢慢说。”信访工作人员耐心安抚来访者的情绪,坐定之后,来访人便开始倒起“苦水”。原来她们是农贸市场的老租户,由于市场管理承包方将其中几个新建商户棚租给他人,造成老租户的店面缩小,无法经营。
访人的诉求,看似一件小事,但对信访人来说店面是她们生计的依靠。
次日,县信访局召集市场监管和市场承包方负责人、当事人、评理员,在”评理室“开展现场评理。会上,评理员采取折中方案,说服了市场承包方以同等价格将商户棚租给老租户,顾及了双方利益,签订了租赁协议,老租户们如愿以偿。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评理会,让我们老百姓有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相关工作人员也在现场给出答复,这种新形式很不错。”信访人会后满意地说。
评理+
线上模式
不见面的调解,方便快捷还安全开设“线上评理”平台,推动线上调解评理,群众在家用手机或电脑就能反映诉求和线上调解,以更加便捷的方式化解纠纷,保障疫情期间信访人的健康安全。
近日,杉城镇评理室采取线下取证、线上调解的方法,成功解决了一起离婚引起的房产产权分割矛盾纠纷信访件,双方当事人对这种高效便民的创新调解方式非常满意。
评理+
联调联处
借助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实现“事、心”双解
建立联调联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借助律师、乡贤、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凝聚信访矛盾化解的公信力,综合施策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实际困难和心理疙瘩,实现事心双解。
春风化雨于无形,一枝一叶总关情。泰宁县始终把化解群众利益诉求放在首位,创新信访模式,确保信访人合理诉求得到就近回应、就地解决,处理意见获得及时反馈,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问题不上交”、“最多访一次”目标。
(文章来源: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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