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大年初三,泰宁县梅口乡大洋村村民江某求在没有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大洋村“庵下”、“暗戈”山场点火燃烧茅草,并不慎跑火,引发森林火灾,致“庵下”、“暗戈”山场有林地过火33.4亩,林木直接损失1.7万余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江某求畏罪潜逃。
2月11日,接到群众报案后,泰宁县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深入发案现场调查取证。不久,案情水落石出,案犯被锁定。
之后,办案民警让犯罪嫌疑人家传唤嫌疑人江某求到案,不料发现犯罪嫌疑人已外逃。时值新春正月,人们都沉浸在猴年春节的欢庆之中,而办案民警却不辞辛苦,耐心劝说犯罪嫌疑人亲属,认清形势,动员规劝江某求回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犯罪嫌疑人江某求的亲属陪同江某求到泰宁县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求已被泰宁县公安森林分局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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