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
在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应急
响应期间规范口腔诊疗工作的通知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个体口腔诊所:
当前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福建省已经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口腔专科门诊诊疗情况特殊,医患面部长时间超近距离接触,高速涡轮手机及口腔洁治器等专科设备在工作时产生大量水雾飞沫及气溶胶,现有常规防护措施根本无法有效防护病*传播;若有患者隐瞒病情或者是潜伏期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诊并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极易导致疫情爆炸式蔓延。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1.县总院口腔门诊只保留必要的口腔颌面外科急诊并按照《医院消*隔离规范》严格落实,其余可择期的诊治项目全部暂停。
2.医院口腔门诊、乡镇卫生院口腔门诊、全县个体口腔诊所全面停诊。
3.所涉及的口腔门诊医疗机构应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请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个体口腔诊所严格遵照执行,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要加强口腔门诊专项监督检查。
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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