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18日上午,由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简称“信实”)承办的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南方林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泰宁县影剧院顺利召开。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董克云法官等合议庭成员,管理人代表信实高级合伙人刘加桓、资深律师李秀琴等二十多名律师,南方林业公司债权人以及南方林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留守人员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南方林业公司二债会会议现场
南方林业公司二债会签到现场
会议上,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董克云法官代表合议庭作审理情况报告,信实李秀琴律师代表管理人作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并将《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稿)》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对于参会债权人的提问,信实律师在会后积极与债权人沟通、解释,有效打消了债权人的疑问,力求与债权人共同依法有序地推进该案破产清算工作。
董克云法官作审理情况报告信实李秀琴律师作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南方林业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管理人也将继续接受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债权人会议的监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南方林业公司及本案的基本情况
南方林业公司成立于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周道芳,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登记机关为三明市工商行*管理局。南方林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12月5日作出()闽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方林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三明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后三明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故提出辞去管理人职务,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6月19日作出()闽04破1号之一《决定书》,准许三明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辞去管理人职务,并指定信实为管理人。信实自年7月6日接管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产及营业事务,并开展工作至今。
文/王洋凌、张衔
图/林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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