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要闻
三明中院召开青少年司法社工工作汇报会
暨司法社工法律素养培训会
1月15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少年家事案件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工作汇报会暨年度司法社工法律素养培训会。三明中院、梅列法院、三元法院从事少年与家事案件审判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三明团市委、三明市扬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出席会议。会上,扬帆社工服务中心介绍了年“扬帆起航,法伴成长”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涉少案件未成年人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服务成效、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对扬帆社工服务中心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了分析交流,提出对策建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探讨研究。会议还结合社会调查、调解及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修改和新增的法律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基
层
新
闻
建宁县委肯定建宁法院*组工作
1月15日,建宁法院院长牟旭代表建宁法院*组向建宁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报告从队伍建设、服务大局、执法办案等方面介绍了法院*组年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建宁县委对建宁法院*组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职责,强力攻坚克难等方面成效作出积极评价,并要求建宁法院再接再厉,为建宁高质量发展跨越赶超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梅列法院院长到挂点村居、
企业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1月16日,梅列法院院长王文光到新街村、小蕉社区、东方华林建筑有限公司、金谷宾馆等督导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仔细询问日常管控、人员排查、防疫宣传、值班安排等,并嘱咐一线工作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注意自身防护安全。
大田法院召开*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
1月14日,大田法院召开年度*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人民陪审员、人民法院监督员、律师,该院中层领导、一线干警和退休干部代表围绕法院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结合各自工作和实践体会,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和建议。大家面对面交流沟通,对热点问题互相交换想法,收集到25条意见建议。
泰宁法院机关*委书记
向县机关*工委述职
1月18日,泰宁县机关*工委组织召开年度县直机关*委书记抓基层*建工作评议会,泰宁法院机关*委书记从坚持*治引领,强化思想理论根基、加强组织建设,筑牢基层战斗堡垒、抓好重点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四个方面向大会述职,并提出年机关*建工作思路。
沙县法院领导班子向人大代表、
*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征求意见
1月15日,沙县法院邀请辖区部分人大代表、*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参加该院年度*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征求代表、委员、监督员对院*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司法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开好*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永安法院开展防范涉疫苗
短信诈骗普法宣传活动
1月14日,永安法院组织干警进社区、街道,针对近日诈骗分子冒充疾控中心发布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引诱群众点击含木马网址的链接,以套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的情况开展防范涉疫苗短信诈骗普法宣传活动。干警通过发放安全防范宣传单、讲解典型案例、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们介绍此类短信诈骗的特点、方式和危害,引导广大群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增强防骗意识与维权意识。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材料余份,为群众解读相关法律问题30人次。
清流法院拍卖一车辆溢价率86.67%
1月14日,清流法院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成交一辆丰田牌小型轿车,起拍价元,经94次竞价,36次迟延,最终成交价元,溢价率86.67%。
将乐法院法警大队开展学习活动
1月14日,将乐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规定》条文内涵和核心要义进行解读,要求干警们保持学习势头,明确职责定位,提升履职能力,为完成新时期司法警察工作夯实基础。
宁化法院拍卖一处房产
成交价万余元
1月16日,宁化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位于翠江镇朝阳新村一处房产,起拍价.36元,经次围观,35次竞拍,32次延时,以5545.36元成交,溢价率19.87%。
尤溪县多家单位联合组织
领导干部到尤溪法院旁听庭审
1月14日,尤溪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贪污、挪用公款案。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领导干部共50余人到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旨在发挥庭审现场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领导干部更直观地感受职务犯罪的危害,提升预防职务犯罪意识。
明溪法院联合检察院对一起
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
1月18日,明溪法院联合检察院对一起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前往看守所、社区等地了解该未成年人生活环境,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母亲开展谈心谈话,涉案未成年人表示愿意痛改前非,认真学习工作技能,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案例普法
尤溪法院
尤溪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被告人邱某到中仙乡长门村某山场自家茶籽林除草,其将杂草整堆,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后大风将草堆火星吹到下方的杂草丛中,引发山场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过火总面积.1亩,其中有林地面积.5亩。邱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获得部分被害方谅解,可以从轻、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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