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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3 20:25:00

一、相关资助*策解答

(一)义务教育资助*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元、初中生每生每年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8%。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困境儿童(孤儿)特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元,初中每生每年元。(二)申请资助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向学校申请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或幼儿。(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包括: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要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策。2.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3.学校认定。班主任和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二、学生资助工作要求。

1.学生资助*策宣传要到位。利用学校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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