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文旅行业信用知识,提升经营户诚信意识,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日前,泰宁县文旅局召开诚信建设工作会,全县43家文旅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会议通报了二起违反诚信经营案例。
案例一
某导游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旅游主管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当事人被处罚款元。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的执法人员在某景区进行执法检查,随机对现场的旅游团队行程单进行检查,该团导游告知执法人员未安排购物行程。次日,执法人员在某旅游购物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团队正在进行购物。经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调查该导游向执法人员隐瞒了购物行程,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六款的规定。泰宁县文旅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元。
案例二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年10月21日,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的执法人员对某书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场所销售的图书《猴年运程》《鸡年运程》《猪年运程》《狗年运程》《羊年运程》这系列图书没有版权页,业主提供不了进货单,经调查该场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宁县文旅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依法没收21本图书,并处罚款人民币元。
今年以来,泰宁县文旅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教育,让文旅市场企业充分意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意义、自觉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不断优化消费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县文旅局
编辑:梁梦怡
责编:杨阳
审核: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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