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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9 19:11:00

三明法院要闻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灵活保全

涉诉财产促进企业重大项目推进

日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赶赴南平、福清、福州三个现场,查封、冻结被保全人某房地产公司提供的名下万存款及评估价值万元的不动产,以替换前期被查封的该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因股权冻结而停顿的该公司在沿海城市的涉及60亿开发项目得以继续推进。该公司与某文化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被诉至三明中院,争议标的额多万元,三明中院保全了被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期间,该子公司在沿海城市竞得60亿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股权被冻结致使融资计划受阻。该房地产公司向三明中院提出变更被保全的财产,改为提供部分存款及不动产作为诉讼担保。考虑其提供的存款及不动产足额,企业因项目推进急需解冻股权进行融资审核,执行局依法裁定变更被保全财产,使得被保全人子公司的重大项目得以继续推进。今年以来,三明中院坚决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方针*策,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确保执行目的得以实现的情况下,尽可能保全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将乐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12月4日,将乐法院组织全体*员干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院长王文光领誓,引导干警铭记誓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让宪法永驻心中,让法治成为信仰,为将乐法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大田法院*组中心组就宪法进行专题学习

12月2日,大田法院*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专题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加强以案释法、法治宣传和司法建议工作,使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成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实施宪法的生动教材和具体载体,使宪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清流法院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清流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全体干警整齐肃立奏唱国歌,随后面向国旗、举起右拳庄严地向宪法宣誓,表达忠诚于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追求。

三元法院开展“宪法宣传周”

普法进社区活动

12月2日,三元法院组织干警到富兴堡街道新南社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进社区活动。干警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积极引导和推动广大社区居民深入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平安“三率”重点攻坚行动、反邪教宣传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并细致地解答了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份、为群众答疑释法余人次。

明溪法院开展宪法日普法宣传

12月4日,明溪法院组织干警到社区、综合市场开展宪法日普法宣传,为来往的群众发放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并结合小区物业费、婚姻家庭、房屋出租等热点问题为群众解答疑惑,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永安法院开展“宪法走进生活

法治建在校园”普法讲座

12月2日,永安法院开展“宪法走进生活、法治建在校园”专题普法,组织青年法官深入辖区乡镇,为基层教师带来一堂法治讲座。活动中,法官们通过解析法条、以案释法、普法漫画、教育视频、随堂小测等多种方式,对国家宪法日的由来、设立的意义、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等进行详细宣传,并现场与老师们进行一对一交流、释法答疑,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宪法的积极性,提升老师们办事依法、遇事寻法的能力,帮助老师们正确引导学生们从小树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本次活动,共60余名乡镇教师参加,现场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宁化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暨普法教育活动

12月3日,宁化法院组织2名青年干警来到宁化红旗小学开展宪法宣传暨普法教育活动。青年干警们用漫画和动画等方式讲解宪法相关知识,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宪法的地位和内容,并举例说明了与同学们日常生活、学习相关的“生活中的宪法”。

尤溪法院温情调解促执行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余某提供劳动者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种植木耳需要雇佣工人,双方又为亲属关系,便雇申请人帮助运输,申请人骑车运输木耳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手臂大腿骨折,医院医疗,进入执行后尤溪法院考虑申请人需要医疗费继续治疗行动不便且又为亲属关系,便组织双方在新阳镇某村部进行协商,最后申请人现场转账支付3.4万元,该案执行完毕。

泰宁法院开展“宪法进*营”主题日活动

12月2日,泰宁法院维*合议庭法官到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宪法进*营”主题日活动,为消防官兵举办了一场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随后,法官们还向消防官兵发放了维权联系卡,对消防官兵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一一进行解答。

案例普法

沙县法院

沙县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年3月至年2月期间,被告人吴某为福州某装修设计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在经营期间拖欠邓某等28名装修工人和公司员工劳动报酬,经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催告后,被告人吴某仍以关闭手机、逃匿等方式拒不支付拖欠工人的劳动报酬,拖欠邓某等28名装修工人和公司员工劳动报酬共计.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梅列法院

梅列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年12月,被告人陈某通过庄某向李某等3人收购办理的公司资料12套(包含营业执照12本、结算银行卡12张、银行U盾等),后将上述公司资料转卖给他人。民警在抓获被告人陈某时从其处查获其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2张。被告人陈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12本,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14张,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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