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泰姜教〔〕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泰姜教〔〕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主要精神,特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蒋垛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孟咸源
成员:姜国勤、吉鹏生、孟咸勇、张后坡、李小虎、校登芹、颜礼波、缪秀云、申炳玺、朱善宏、曹红旗、徐红凤、尹建华、吴玉婷、申仕庆、高文立
办公室:尹建华、申仕庆
2.蒋垛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审小组
初中部评审小组组长:吉鹏生
成员:缪秀云、*吉良、孟海波、姜文银
高一年级评审小组组长:张后坡
成员:颜礼波、朱善宏、刘吉芹、蔡俊
高二年级评审小组组长:姜国勤
成员:校登芹、曹红旗、申小平、杨春、李小亮
高三年级评审小组组长:孟咸勇
成员:李小虎、徐红凤、尹建华、胡小三、孙善网
二、工作步骤
1.根据泰姜教〔〕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泰姜教〔〕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主要精神,学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通过张贴公告栏、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