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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7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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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东桥幼儿园

招生啦

为做好年泰州市姜堰区东桥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告。

招生对象

施教区内年9月1日-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小班适龄儿童。要求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

招生名额

北园区:3个班南园区:7个班额满为止,逾期不予办理,敬请配合。

收费标准

具体费用按照物价局秋学期收费标准于开学初通过网上银行收取。

招生范围

根据《泰州市姜堰区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我园两个园区施教区为:

北园区:姜堰大道-新国道-古田东路-南大街-北大街-迎宾东路-振兴北路区域;

人民中路-步行街-南大街-老通扬运河区域;

姜堰大道-北大街-迎宾东路-振兴北路区域(与第二实验幼儿园共有)

南园区:古田东路-老通扬河-西姜*河-新国道区域(含银穆村,不含西姜*河以东太宇村区域);

新国道以东原院子村区域与东方巴黎城幼儿园共有(家长根据情况自主选择)。

招生时间

年7月20日—7月2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招生地点

北园区:幼儿园一楼小3班教室(姜堰区太平路41号)

南园区:幼儿园一楼大厅(姜堰区东海南路号)

招生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不动产(或房产)证;

3.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5.体检健康证明(如家长不能及时提供,可到开学前办理新生入园报到时提供)

招生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具有我园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动产(或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城区适龄幼儿。房屋产权性质:不动产(或房产)证是指入园幼儿法定监护人或祖辈持有的普通住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的完全产权,与家庭成员(三代以内的直系)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普通住房、车库、期房等不作为入学依据。根据教育局(泰姜教97号)文件精神,从今年幼儿园入园实行学位学段管理,即城区公办幼儿园施教区范围内同一房产只提供对应公办幼儿园一个入园名额(同一家庭除外),在该学位使用结束前3年不再提供入园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婚后、幼儿出生后的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从未迁移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幼儿园的依据。

2.户籍与不动产(或房产)证不符的,按不动产(或房产)证上地址录取。

3.年8月20日前在我园施教区购房但未能办理不动产(或房产)证的,如契税已缴,凭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及合同等办理入园。

4.-年搬迁户子女,搬迁协议上原搬迁地点或新购房地址在我园施教区可办理入园就读。

5.家住城区的革命烈士、现役*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员、援疆援藏或公派出国人员子女(附有关证明),若其已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附有关证明)在本园所属施教区内实际居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不动产(或房产)证可作为安排入园的依据。

6.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父母身份证、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或劳动合同和社保手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登记本、外来人口居住证等,如暂时居住地所属本园施教区可向我园提出申请,由我园根据学额情况酌情安排。

咨询电话

北园区:(袁老师)

南园区:(刘老师)

投诉、举报电话

东桥幼儿园:-

姜堰区教育局:-

家长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请戴好口罩保持1米间距有序排队;2.家长出示祥泰码(苏康码),经工作人员测温正常后方可入园;3.限一名家长入园报名。宝贝们,欢迎你们加入东幼大家庭!

编辑:陆苏芳

审核:陈珠

东桥小学教育集团

乐在儿童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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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7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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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在原单位工作满3年,其中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5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6日;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工作岗位条件艰苦,建议男性;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受*纪*纪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年5月7日—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上海路68号,区应急管理局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泰州市姜堰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或报名现场领取,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续环节如发现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程序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选调计划。

6.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二)组织考试

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总成绩为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四)公示和调动

对考察合格人选,区应急管理局*组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选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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