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泰宁县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项目A标段、泰宁县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项目B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宁县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明水审批[]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宁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泰宁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宁县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项目A标段、泰宁县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项目B标段(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泰宁县杉城镇南会村、泰宁县梅口乡水际村;
2.2工程规模:A标段建安工程费约.11万元、B标段建安工程费约.01万元;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A标段杉城镇南会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湖步道工程、张家坊至熊家栋市*道路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B标段梅口乡水际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湖步道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最高控制价A标段1091元(不可竞争费共计元)(其中环湖步道工程93645元(不可竞争费:暂列金元)、景观工程元(不可竞争费: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市*道路元(不可竞争费:暂列金250元));B标段0074元(不可竞争费共计元)(其中环湖步道工程元(不可竞争费:暂列金元)、景观工程元(不可竞争费: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6标段划分(如有):泰宁县省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建设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A标段泰宁县杉城镇南会村;B标段泰宁县梅口乡水际村;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A标段、B标段工期均为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适用。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投几个标段,都只需要缴纳一份投标保证金,即:人民币元。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区间为:5.00%(含)~9.00%(含)。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