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传染病
健康伴我行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我园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提高防控疫情的法治水平。泰宁县五谷幼儿园紧密结合防控工作实际,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传播,做到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安全和良好的公共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年6月29日修订。
一、关于传染病的类别
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二、疫情防控工作中
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五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府卫生行*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疫情防控工作中
单位和个人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四、当发现传染病疫情,
应采取哪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五、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府可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府接到下级人民*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普法动漫《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防治法》作为法律依据,为我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了正确指导,我们会充分了解法律要求,严格执行条例条文,掌握传染病的预防、消除和正确处置的方法,认真落实到每天的日常工作。希望广大家长可以和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守护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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