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环境监察执法
提升全市环境质量
本报讯
(
焦亮
通讯员
吴亚楠
王娜)7月18日起,
2013年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稽查活动旨在进一步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
本次稽查范围主要是督查市辖区内的县(市)和凤泉区环保部门2012年以来至2013年6月期间实施的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处罚案件现场取证工作。对我市列入《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除了进行“案卷评审”,还要进入现场进行“现场验证”;对2012年以来立案的环境行*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材料进行逐案稽查,主要采取“案卷评审”方式开展。稽查按照制订稽查计划、事先告知、实施稽查、文书制作、稽查建议执行和案卷归档6个步骤执行。
据了解,
9月份,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将对我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进行专项验收检查,对2012年以来环境监察工作日常履职和依法行*情况、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督办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对地方环境保护*策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了解。
市环保监察部门负责人表示,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将会使我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更加科学、有效,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效能,推动环境精细化管理向深层次延伸,进而提高我市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