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耕身:城管与商贩究竟谁伤害了谁?
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孙金龙在近日举行的羊城论坛上谈到,广州每年有200余城管被打伤,但在暴力抗法中受伤的商贩只有两三人。对此,广东省城市管理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郑奋明表示,流动商贩是弱势群体,往往易引起市民的同情,但一些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遭受的暴力则往往被社会和市民忽视。他认为,市民对城市管理要有更加理性的认识,而不能仅有“廉价的同情心”。(见12月1日《南方》)我不相信城管会比小贩更弱势这则新闻,倒很像是城管的一个诉苦会。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广州城管被打的人数,是商贩的100倍。这种爆炸性的新闻,理应具有极大的颠覆性,让神勇无比的城管从此变作可怜的、倒霉的弱势群体,从而赢得群众的同情。可是,糊涂的市民为什么还要情不自禁地把同情都给了那些可恶的小摊贩,而把怨恨留给了忍辱负重、委曲求全的城管?没办法,在小摊贩和城管之间,我总也做不到憎恨前者而同情后者。我无法在城管与绵羊之间划等号,正如我无法在摊贩与恶狼之间划等号一样。为什么我会如此地固执?我们一次次地看到城管们运用自己的话语权,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可时至今日,我们还没看到过流动商贩有自己的组织,并且能腾出时间,来相互倾诉一下他们的苦衷,表达一下自己的诉求。也许,他们没有时间矫情吧。他们只知道,城管来了之后,撒腿就跑,来不及跑,就设法把自己的那点家当看好,尽可能不让城管给没收了,或者给砸了,踢了。要知道,那一点水果、一摞袜子、几把雨伞,和那辆破旧的三轮车,就是他们的饭碗啊。少一次摆卖,就可能少一顿饭钱,孩子的学费就可能没有着落,老娘的药费就可能无法凑齐谁让自己没有工作呢!谁让自己没有本事和本钱呢!当公务员多好,风不吹,日不晒,雨不淋,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一张报纸一杯茶,朝九晚五,旱涝保收,不愁吃不愁喝,还有住房公积金,退休了还有钱拿,多好。哪里像小商贩那样,被城管追得满世界乱跑,至于和城管的摩擦、纠纷、冲突有多少次,那简直是家常便饭,谁顾得上统计呢?统计了,又有什么意义?不过,没关系,城管会统计的。他们说广州每年被打的城管达200人,而在暴力抗法中受伤的商贩只有2到3人。呵呵,要是大灰狼哭着说小白兔欺负了他,你会信吗?也许,我们的确应该像城管说的那样,要对城市管理有更加理性的认识,而不能仅有“廉价的同情心”。可是,在底层群众的生存权和一个城市的干净整齐面前,我们究竟该要怎样的理性?诚然,城市需要秩序,小贩应该管理,但是,这种秩序恐怕要缘于人性化的服务。有友说得好,为什么用头撞墙每次伤到的都是头?头被墙撞破也可能是墙壁破损的100倍方法不对,如果还要一味坚持,除了自找倒霉,还能有什么结果?吴丽华城管如何免于受伤?什么时候起,在一些专家眼中,草根市民阶层可贵的同情心,都成为廉价的了?大概正是基于对城管与商贩之间200∶2的受伤比例更加理性的认识,所以孙金龙一改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不久前提出的城管要学会 “跑”的说法,提出城管也要进行有理有节的斗争,“把暴力抗法制止在萌芽状态”。“斗争”两个字都用上了,足见情势的严峻与矛盾的尖锐。莫非广州城管知耻而后勇,企图一举改变现有200∶2的不对称受伤比例,追平直至将现有比例翻倒过来?或许真要到那个时候,人们的同情心才不会廉价?我不能确定,孙、郑二位的言论,是不是希望市民也能将同情心分一些给城管。不过我总觉得,对一些 “更加理性的”市民而言,他们对于城管队员的同情,丝毫不少于用在商贩身上的。城管打人,甚至打人致死,固然让公众感觉很受伤、很痛心。但城管被打,甚至被打致死,比如北京小贩崔英杰刺死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也同样是让人很受伤、很痛心。但为什么没有人反思一下,是一种什么力量,让城管与商贩双方都成为了受伤害者?又是什么,不仅陷民众于不利,也陷执法者于不义?当双方都成为受伤者,那么不论是暴力的执法还是暴力的抗法,实质都是同样一种制度缺陷的受害者与必然结果。不由得想起曾经轰动一时的天门城管事件。事件中,路人魏文华因拍摄城管打人场面而被城管围攻致死。事后审判中,事件嫌犯鄢志明等人供认他们系“受命”暴力执法。一城管对警方供认,天门城管局原局长齐正*曾明确要求他们“用粗暴对野蛮”,“只要不把人打死,不要怕他们”。一位律师说:“受害人魏文华是无辜的,被告鄢志明等也是无奈的。”城管制度至此,已不是同情心或“斗争”就能解决问题的了。城管与商贩双方,如何才能都免于受伤?毕竟,在一个社会中,不论是谁受伤,都是一件不那么让人愉快的心理体验。因此,城管与商贩之间的 “游戏”,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一方面,我们应从法律精神的层面,从权力授予、监督、问责机制上,来完善城管这种权力的规制;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必使一切权力都对公民权利保持敬畏,并向公民权利寻求正当性,真正形成使权力听令于正当民意的机制。但是为什么,我们总是不肯正视这一点,总是未能改善这一点?杨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