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分析研判,对城东区风险区进行如下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12月6日9:00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韵家口镇:褚家营佳园小区13号楼、14号楼;担水巷自建房;东府嘉和4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海亮大都汇17号楼2单元、26号楼1单元;毛纺小区(北院)17号楼1单元、32号楼;怡东小区14号楼2单元;宁诚佳苑41号楼2单元、46号楼2单元、50号楼1单元、51号楼、52号楼3单元4单元、56号楼2单元;王家庄福庄小区9号楼;韵城小区5号楼2单元。
乐家湾镇:翠雍星城南区17号楼2单元、18号楼1单元;东城明珠小区12号楼;金穗路14号康乐小区2号楼;水岸小城19号楼1单元;三榆龙湖1号楼1单元。
大众街街道办事处:富强巷自建房号、号、号、号;海东花园44号楼;华庭仁和国际3号楼、5号楼、6号楼;惠民小区1号楼;凯旋广场D区1号楼、14号楼1单元;祁连干休所2号楼;荣府第一城3号楼、7号楼、8号楼1单元;夏都之林2号楼1单元2单元、7号楼1单元;新千国际广场3号楼、8号楼、19号楼;新千东片区3号楼、4号楼;中发源4号楼;丽康瑞居41号楼;港欧东方花园1号楼、5号楼1单元、7号楼、13号楼1单元;明瑞花园1号楼2单元;泰宁花园乐园24号楼;泰宁花园福园1号楼、14号楼;德令哈路号3号楼;丹霞路畜产品小区5号楼。
八一路街道办事处:广汇家园1号楼3单元、7号楼3单元;黄南小区4号楼;际华小区6号楼;青藏铁路花园46号楼1单元、48号楼1单元;青铁佳苑4号楼、8号楼;青铁阳光17号楼;文峰庭翠13号楼;团结家园4号楼1单元。
东关大街街道办事处:北关街74号、号、号;东关大街14号;美佳花园3号楼;永腾小区6号楼;七一路号1号楼1单元;七一路号农行家属院2号楼;鸣翠柳公园世家1号楼1单元;下滨河路号院。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东府佳苑小区18号楼、41号楼;中庄小学家属院4单元;中庄小区3号楼1单元3单元;泰阳国际2单元;中庄散楼;互南小区3号楼、6号楼;工务小区11号楼;互助中路有色地勘小区2号楼1单元;互助中路号格尔木生活小区4号楼8单元。
清真巷街道办事处:共和南路6号客车厂家属院5号楼;共和小区3号楼;黄南干休所;君悦雅居8号楼2单元;龙电家属院13号楼;宁信院10号楼5单元、12号楼1单元;鹏程小区;三源小区3号楼1单元;胜利巷43号;下南关2号、79号、号、号、号、号、号;南庄子号;宁礼3号院11号楼1单元。
周家泉街道办事处:龙华雅苑3号楼、4号楼、10号楼2单元;铁一中小区30号楼、40号楼、42号楼;雪峰大厦;锦峰滨河苑3号楼、9号楼3单元、18号楼3单元、31号楼、37号楼;八一西路38号2号楼1单元;铁路安业小区1号楼4单元。
林家崖街道办事处:碧水外滩3号院7号楼2单元。
管控措施:调整后,我区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市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年12月6日
原标题:《关于将城东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的通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