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国家战略提到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并对具体的振兴乡村行动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更加重视“三农”工作,更加重视农村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要不断深化农村制度改革,以改革创新不断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通过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利用集体统管的耕地、山地、林地等资源,通过招标、出租,由集体统一经营或由专业合作组织承包经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乡村发展优势,创办经济实体,不断壮大乡村集体经济。
助力乡村振兴,要注重引进人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破解人才瓶颈制约,优化政策保障,打造适应农村发展的人才政策体系,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乡村振兴夯实基层基础,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助力乡村振兴,要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谋划,从思路上、规划上把好方向,统筹考虑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地域文化和村民实际等要素,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土地规划、生态规划、公共服务规划等,建立起特色鲜明、相互衔接、操作性强的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体系,不断推进相关法规建立,既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保障,也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来源/作者:泰宁组工李梦婷(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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