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文物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当前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泰宁县检察院根据上级院的部署安排,与县文体和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排查
主管部门前往各个乡镇,对乡镇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一次全方位检查,重点对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微型消防站是否建设规范、消防水源供给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检察机关受邀到场监督。
为期半个月的检查,发现辖区内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缺少防火警示标示、部分灭火设备失效、私接、乱拉电线、部分线路裸露,缺少套管保护、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问题。
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凝聚监督合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泰宁县检察院经核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宣告会公开宣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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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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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告会上,文体与旅游局执法大队通报了本次文物保护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消防救援大队讲解消防安全对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