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卫静雯)上周五,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了《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康乐村、鹭江村)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1万平方米,项目改造投资总金额约为.67亿元。
前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又再公布了《广州市海珠区五凤五村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广州市海珠区五凤沙溪村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广州市海珠区五凤泰宁村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三条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8.88万平方米,项目改造投资总金额约为.9亿元。
广州海珠区三天时间,五条城中村改造公开招合作房企,拆迁改造面积达.59万平方米,投资金额达.57亿元。
凤阳街凤和(康乐村、鹭江村):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西至瑞康路,东至敦和路,南至逸景路,北至新港路,片区居民居民户,户籍人口人。总占地面积约.71万平方米(国有土地2.78万平方米、集体土地.93万平方米),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改造投资总金额约为.67亿元,当中复建安置资金约.77亿元;项目交易保证金5亿元人民币。
竞得人应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
竞得人应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时安排村民回迁;同时,根据经批复的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妥善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交易发起人及改造范围内村民按照《合作框架协议》享有拆迁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
需承建华盛南路道路大修、叠景路临时维修等工程
此外,竞得人应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监管协议和承诺书,明确产业导入的内容与要求,保证项目建成后产业导入有实质性成效;竞得人需承建华盛南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金额约万元)、叠景路临时维修工程(项目金额约万元)、凤江小学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0万元)、客村小学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0万元)、逸景第一小学本校区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万元)公益建设项目。
确保年底前安置房开工建设
同意按照市、区下达的任务节点要求完成改造各项工作,确保年底前安置房开工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具体节点任务要求如下:
确保年11月30日前完成编制单位的确定并启动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编制工作;
年3月31日前完成合作企业公开引入工作;
年6月30日前完成片区策划方案、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审批;
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完成补偿安置方案表决并启动补偿安置协议签约;
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房屋的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全村改造范围内房屋的签约率达到50%以上;
年9月30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
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拆卸;
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签约工作,首期安置房开工建设;
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
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安置地块上的房屋拆卸;
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置房开工建设;
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
五凤五村:
该项目改造范围是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东至瑞康路以东,西至东晓南路,南至新滘西路,北至凤景西路,片区居民户,户籍人口人。项目总用地面积33.3万平方米(国有土地0.21万平方米,集体土地33.09万平方米),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51.02万平方米,改造投资总金额暂估约79.89亿元,当中复建安置资金约63.91亿元。项目交易保证金3亿元。
五凤沙溪村:
该项目项目改造范围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东至东晓南路,西至江燕路,南至新滘西路,北至江泰路,片区居民户,户籍人口人。总用地面积43.61万平方米(国有土地0.26万平方米,集体土地43.35万平方米),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74.94万平方米,改造投资总金额暂估约.80亿元,当中复建安置资金约88.64亿元。项目交易保证金3亿元人民币。
五凤泰宁村:
该项目改造范围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东至东晓南路,西至江燕路,南至江泰路,北至晓港中马路,片区居民户,户籍人口人。总用地面积11.97万平方米,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31.75万平方米,改造投资总金额暂估约38.21亿元,其中复建安置资金约30.57亿元。项目交易保证金3亿元人民币。
竞得人应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
根据周六公布的三份公告显示,五凤五村、五凤沙溪村、五凤泰宁村项目改造采取旧村全面改造方式,通过合作改造的模式进行分期分批拆迁,竞得人应优先进行复建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时安排村民回迁;同时,根据经批复的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妥善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交易发起人及改造范围内村民按照《合作框架协议》享有拆迁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
为四所学校进行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此外,还要求竞得人获得沙溪村更新改造项目、五村更新改造项目和泰宁村更新改造项目合作改造资格后,需统筹承建以下公益建设项目:蓝天中学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万元)、五凤小学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万元)、晓港东马路小学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万元)、晓园小学校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金额约万元);
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
同意按照市、区下达的任务节点要求完成改造各项工作,确保年12月31日前安置房开工建设,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具体节点任务要求如下:
确保年11月30日前完成编制单位的确定并启动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编制工作;年3月31日前完成合作企业公开引入工作;
年6月30日前完成片区策划方案、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审批;
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完成补偿安置方案表决并启动补偿安置协议签约;
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房屋的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全村改造范围内房屋的签约率达到50%以上;
年9月30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
年10月31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拆卸;
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签约工作,首期安置房开工建设;
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
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安置地块上的房屋拆卸;
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置房开工建设;
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
五凤沙溪村、五凤五村、泰宁村最终确定同一家企业作为合作企业
公告指出,为保障海珠区凤阳街五凤沙溪村、五村、泰宁村的整体开发建设,交易申请人必须同时报名参与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五凤沙溪村更新改造项目、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五凤五村更新改造项目、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五凤泰宁村更新改造项目的公开选择合作企业交易活动。上述三个更新改造项目最终确定同一家企业作为合作企业。且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企业联合体申请。
改造按照先建设复建安置区,后建设融资区进行
公告还提及,实施改造时应当按照安置地块优先于融资地块的顺序优先安排,先建设复建安置区,后建设融资区。建设融资区时,应按照不低于当期复建安置区建筑面积和融资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先行完成复建安置区的建设。
且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面积)完成50%前建设完毕,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分期开发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其中,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消防站、派出所、公交首末站、老年人福利院、幼儿园、小学等设施应当优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验收,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城市更新改造的安置房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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