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对泰宁县天马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及其设备解除线下查封。通过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挥了查封财产的融资功能,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盘活被执行企业资金,助推复工复产。
据悉,泰宁县天马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泰宁法院有关联案件22件,涉案标的金额余万元,其中未支付劳务工资24万余元。因该企业涉案标的额大,牵涉面广,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
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欠薪治理,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泰宁法院院长张志明带头多次深入该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得知该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且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受阻。但今年以来,硅产业发展持续向好,考虑到该企业仍有继续盈利的希望,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泰宁县政府和县法院的多方协调下,成功引入第三方融资,与泰宁信用社、晋农商银行等多个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积极促成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用查封财产融资清偿债务。
日前,泰宁县天马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将融资所得一次性支付了32名工人劳务工资24.22万元,并清偿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期债务97万元。
年以来,泰宁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运用“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盘活企业资产。截止日前,泰宁法院已成功盘活绿山大有纸业、重点食品、状元国际等多家企业,为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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