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杨怀荣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担当是最好的传承。“背包法庭”是继续和发扬我们党在苏区和边区司法工作优良传统的一种体现。
近年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活动中,推出了全省首个“背包法庭”,即法官背着装有笔记本电脑、摄像机、蓝牙设备、开庭桌牌等必备用具的专用办案背包,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普法宣传等活动,做到巡回审判“一呼就应、一背就走、简便易行成本低、随时随地效率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督导组高度评价这一做法,称之为“有特色、接地气,是新时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背包法庭”传承了我党在苏区、边区时期的优良传统。泰宁县是全国21个原中央苏区县之一。当年在苏区流传着这样一首脍炙人口的歌谣——“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传颂的就是当年苏区包括司法干部在内的党员干部,脚穿草鞋,夜挑灯笼,深入群众,排忧解难,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本色。当年在边区,马锡五以走群众路线,巡回公开办案、秉公办案而深受好评。“马锡五审判方式”成为新中国司法界推出的一面旗帜。传承是最好的纪念,担当是最好的传承。“背包法庭”就是继续和发扬我们党在苏区和边区司法工作优良传统的一种体现。
“背包法庭”便民利民。哪里有矛盾纠纷,就把法庭“背”到哪里,在百姓的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实现了用最快的时间、花最小的成本,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背包法庭”将司法活动搬到百姓家门口,减少了群众的诉累,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法官脚上沾点土,百姓心里不添堵”,传递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浓浓司法温情。
“背包法庭”发挥着普法宣传“轻骑兵”的作用。偏远地区相对闭塞,人员、信息沟通不畅,常规普法活动难以开展。而“背包法庭”的每一次巡回审判,总能吸引不少旁听者。因为涉及的多是百姓身边事,很容易引起共鸣。在一问一答、一审一判中,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滋养着田野乡间,相应的法律知识、道德准则、价值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这样面对面、心贴心的普法宣传,不仅可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化解生产和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而且现场办案还能及时解决一些疑难问题,避免矛盾的转化和升级,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马锡五传》一书序言中写道:“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笔者认为,“背包法庭”的法官坚守初心,司法为民,坚持走巡回办案的“乡土路”,值得借鉴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