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由县委宣传部主办,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文明办、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文广局、县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协办
评选原则●模范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所从事的工作中业绩突出,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时代特征鲜明,事迹丰富感人,具有道德感召力和影响力,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问题。
●评选候选人必须是本县范围内基层一线在职在岗干部群众(**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评)。
●已被市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重大典型和历年已获市、县基层“最美人物”称号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类别本次评选活动共10个类别,分别是:最美职工、最美农民、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警察、最美村干部、最美生态建设者、最美志愿者、最美社区工作者、最美文化工作者;
每个类别评出1名。
推荐条件最美职工
1.具有工匠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技术精湛、精益求精;
2.具有创新精神,在企业创新发展中作用显著、业绩突出;
3.具有奉献精神,在推进企业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上表现突出的企业一线工人。
最美农民
1.扎根农村,在改变农村面貌或发展农村经济中贡献突出;
2.创新创业,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等方面作用显著;
3.品德高尚,乐于奉献,事迹感人,社会公信力高。
最美教师
1.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2.注重教育创新,教学能力较强,教学实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同行好评;
3.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事迹感人,赢得全社会尊重。
最美医生
1.从医工作5年以上,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
2.医术高明,精益求精,在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上业绩突出;
3.医德高尚,视病人为亲人,在为患者排忧解难上奉献大爱,得到广泛认可。
最美警察
1.战斗在基层一线的在职在岗公安民警(含公安现役部队官兵),原则上参加公安工作时间满5年以上;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英勇无畏,不怕牺牲,在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中,事迹突出感人;
3.忠实履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治坚定,业务精通,实绩突出,作风优良。
最美村干部
1.所在村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先进基层*组织”或“文明村”“示范村”“明星村”等荣誉称号,或者村书记个人获得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员”“优秀*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在带领村民发展经济上有突出成效和贡献,所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年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几年村集体经济有较大幅度增长;
3.一心为民,无私奉献,主要时间和精力在村工作、为民服务,个人或村的先进事迹在县级以上媒体宣传过。
最美生态建设者
1.积极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
2.热心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突出贡献;
3.具有鲜明的生态环保公益形象,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最美志愿者
1.从事志愿服务5年以上的在册志愿者;
2.热衷志愿服务事业,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得到市级以上表彰;
3.在志愿服务上有突出贡献,事迹感人,得到群众认可。
最美社区工作者
1.连续从事社区工作满5年以上,热爱社区建设事业,责任感强,贡献突出;
2.道德品质高尚,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具有社会公信力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居民排忧解难,得到广泛拥护和爱戴。
最美文化工作者
1.致力于文化传承、保护、研究等基层宣传文化工作或从事新闻、出版工作5年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
2.德艺双馨,在文化创作、文化传播、文化遗产保护上有突出成就,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3.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开拓创新。
评选程序1.候选人推荐。本次活动以县直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县直各有关主管单位要在全县本系统范围内广泛组织评选推荐。其中,县委组织部负责推荐最美村干部候选人2名,县委文明办、团县委负责推荐最美志愿者候选人各1-2名,县卫计局负责推荐最美医生候选人2名,县教育局负责推荐最美教师候选人2名,县公安局负责推荐最美警察候选人2名,县民*局负责推荐最美社区工作者候选人2名,县环保局负责推荐最美生态建设者候选人2名,县农业局负责推荐最美农民候选人2名,县文广局、县文联负责推荐最美文化工作者候选人各1-2名,县总工会负责推荐最美职工候选人2名。各主管部门推荐报送的候选人应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乡、镇)意见,并排出先后顺序。
2.媒体介绍。按10个类别、每个类别筛选出2名候选人,在“中国泰宁在线“等县级主流媒体平台上开设专栏,分批次介绍候选人事迹。
3.综合评定。组委会成员同时承担考评职责,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列出拟授予泰宁县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获奖者名单(每个类别1名,共10名);同时,从泰宁县年以来基层“最美人物”获奖者以及年度新报送候选人中择优推荐3类(每类1名)以上候选人,作为我县拟参加市级基层“最美人物”评选候选人。
4.候选人公示。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