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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入选新一届福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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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年度

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

候选名单公示啦!

其中,

平潭入选省级文明城市,

上楼村入选省级文明村镇,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等

15个单位入选省文明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关于印发《-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评选推荐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省拟推荐表彰的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第十四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非公组织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和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向省委文明办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年2月20日至2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联系关于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非公组织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的来电请拨打-;关于省级文明校园的来电请拨打-;关于省级文明家庭的来电请拨打-。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8:00-12:00、14:30-17:30

来访接待处室: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创建处

来信投递: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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